●租借時間以3天為計費週期。
●如搭設地點無法車輛到達,則需加收取人工趟次搬運費用。(僅搭設平地)
●器材預訂最晚請於活動開始前5天預訂租借,確認人力及材料,以利活動順利進行。
●已確認租借報價後,如需取消最晚為3天前,如臨時變更行程造成成本增加,費用應由租借單位負擔。
●如活動期間氣象局發布海上、陸上颱風警報,或任何不可抗力之天災人禍,本公司保有是否租借之權利。
●單位於租借期間,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占有、保管及使用租借物。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,租借單位不得將租借器具出借、出租、讓與、出售、設定擔保或其他處分行為。
●借用情況中如有違規違反約定,依物之性質不正當使用或未經允許同意轉給第三方使用者,得終止契約,並列為未來將不予租借對象。
●損壞遺失,租借單位租借後,應負責租借物之保管及維護責任,若有因不當之人為因素,而使本公司之租用物品遭致破損、嚴重髒污或遺失者,將依照原價賠償。
●網站價格為租借器材費用,不包含場地布置費及人力搬運及貨車運費,若有需要另安排活動場地場勘再另行報價。